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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波罢免案 游盈隆断言删Q罢瑶成案高

针对罢捷案后的效应,游盈隆在脸书提出看法。(游盈隆脸书)

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中评社 资料照)

绿委吴思瑶。(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9日电/继罢捷之后,有“3Q哥”之称的台湾基进台中市“立委”陈柏惟、民进党台北市“立委”吴思瑶罢免案也将成立。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在脸书断言,这两个选区的政治传统和选民结构特质和高雄凤山不同,罢免成案可能性相对较高,陈柏惟和吴思瑶岌岌可危。

  游盈隆昨日在脸书发文表示,他对罢免制度的存在不以为然,因为会造成不必要的政治动荡。自由选举要素之一是“定期选举”,已将罢免权寓于其中,表现不好的民选公职人员藉此淘汰,不必另搞罢免,酿成冤冤相报的乌烟瘴气。

  游盈隆脸书全文:

  也谈罢捷案

  台湾最近罢免成风,远从黄国昌、韩国瑜,近到王浩宇、黄捷,未来至少有陈柏惟、吴思瑶等等。有的罢免成功,有的罢免失败,样态不一,但两大党都有被罢免成功的案例。被罢免人过程中难免心生怨怼,甚至产生极沈重的心理压力。有人因此提出所谓“报复性罢免”的概念,隐含罢免有两种,一种是“报复性”,另一种是“非报复性”;但严格说来,这种区分没什么意义,因为对任何被罢免人而言,罢免就是“报复性的”,没有什么“非报复性的”罢免。这种感觉去问韩国瑜跟王浩宇就知道了,他们绝对不会认为对他们而来的罢免,不是“报复性的”。

  长久以来,我就对罢免制度的存在不以为然,因为这会造成不必要的政治过程动荡;何况,“自由选举”(free election)的要素之一是“定期选举”,而“定期选举”已经将罢免权寓于其中,表现不好的民选公职人员藉此淘汰,不必另搞罢免,酿成冤冤相报的乌烟漳气。西方先进民主国家罕见鼓吹罢免制度,是有道理的。

  台湾承袭“中华民国宪法”,秉承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遗教,强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一般人琅琅上口。殊不知罢免制度一旦设计不良,必成政争工具,一旦形成风气,政坛将永无宁日。所以,罢免门槛不宜过低,是否该考虑修法回到2016年以前的旧制?值得讨论。
  且回到现实面,黄捷罢免不成后,陈柏惟和吴思瑶的罢免案将先后成立,而这两个选区的政治传统和选民结构的特质,和高雄凤山不同,罢免成案可能性相对较高。而且因罢免案是单独举行,不像2020“总统”与“立委”选举同时举行,“立委”候选人可以搭“总统”候选人顺风车轻易当选,这就使得陈柏惟和吴思瑶更岌岌可危了。

  最近很多人关心罢捷案,对罢捷案没过有各式各样的说法。我觉得根本问题还是在罢捷案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不足。国民党举全党之力罢捷,反而让人滋生黄捷被国民党罢凌,进而同情黄捷;毕竟以堂堂最大反对党,而且是百年老党,倾全力去对抗或打压一个年仅25岁的无党籍弱女子,一株民主幼苗,无论如何都不是英雄好汉会做或该做的事情。

  国民党主席江启臣和赵少康这次联手罢捷,气焰嚣张,两个大男人公然带队欺负小女子黄捷,此番踢到铁板,挫了锐气,不该出来跟社会说声抱歉吗?罢捷失利后,赵少康喊罢免到此为止,或许正是心虚的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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