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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政治档案条例》草案。(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蓝、绿委各自举着标语表达自己的立场。(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蓝委举着标语表达反对的立场。(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条文在绿委席次优势下通过三读。(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绿委举着“真相带来和解,不在有人哭泣”的布条。(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蓝委吴志扬质疑,条文内容对国民党针对性太强。(中评社 黄筱筠摄)

政治档案条例通过 蔡政府全面清查政党档案
绿委柯建铭说,不要再用政治操作来模糊焦点。(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7月4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临时会下午三读通过《政治档案条例》草案,规定政府应于施行日起6个月内完成政治档案的清查;政党、附随组织等拒绝将审定的政治档案移交为国家档案者,最重可罚新台币500万元。 

  三读通过的条文,定义政党档案为只要是政府机关(构)、政党、附随组织及党营机构所保管,自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2年11月6日止,与二二八事件、动员戡乱体制、戒严体制相关之档案或各类纪录及文件,已裁撤机关(构)之档案都适用之。 

  三读通过条文也提到,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拒绝将审定之政治档案移归为“国家”档案者,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政治档案政府机关(构)、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对所保管的政治档案,以毁弃、损坏、隐匿的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治档案条例》共计16条,对于政治档案的时间定义,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吴志扬质疑,对国民党针对性太强,应该拿掉1992年11月6日的期限,不应限截止时间,应该让319枪击、连胜文枪击案、太阳花事件民进党是否背后煽动等?也列政治档案供检视。但该条文在表决时,民进党“立委”席次优势下,仍通过三读。 

  本届“立法院”席次共有113席,包括:民进党68席、国民党34席,时代力量5席、亲民党3席、无党团结联盟1席、无党2席。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曾铭宗发言表示,这个条例建立若是要转型正义,促进社会和解我们赞成,但是现在这些档案在哪里?现行档案是在政府机关,民进党已经执政3年了,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都可以检视能否解密,按照条例早就都超过30年可以开放运用。 

  曾铭宗说,有关政府机关政治档案要开放早就可以开放,“但若是涉及到其他政党的档案,要没收政治档案则有‘违宪’之虞”。政府机关的档案,现在是民进党执政要解密都可以解密,民进党现在通过该法,就是为了选举操作。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说,我们要和解,需要全部开放档案,不要再用政治操作来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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